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的启动资金来源主要是期货交易所的风险准备金。根据《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保障基金的启动资金由期货交易所从其积累的风险准备金中按照截至2006年12月31日风险准备金账户总额的百分之十五缴纳形成。
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的概念:
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简称“保障基金”)是一个专项基金,由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决定设立。该基金主要用于在期货公司严重违法违规或者风险控制不力等导致保证金出现缺口,可能严重危及社会稳定和期货市场安全时,补偿投资者保证金损失。保障基金的管理和运用遵循公开、合理、有效的原则,由中国证监会集中管理、统筹使用,使用遵循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公平救助原则,实行比例补偿。
此外,保障基金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购买国债、中央银行债券(包括中央银行票据)和中央级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