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银行信用卡用户可通过消费或者参与活动获取积分,不过在特定类型商户交易没有积分。
大连银行信用卡积分怎么获得
(一)使用大连银行信用卡消费可获得交易积分,每满人民币1元积1分。账户存续期间积分永久有效,积分保留于主卡持卡人账户下直至销户,账户销户后,其账户中未兑换积分将全部清零,不能转让或再做兑换。卡片到期续卡后,持卡人的积分将自动延续。
(二)消费金额所产生的积分均于银行记账日的次日生效。
(三)每账户每账期交易积分累计上限为信用额度的2倍,临时额度不作为积分累计上限的依据。如客户名下存在多张卡片,共用一个最高额度,该额度等同于信用额度。每个账单期积分达到上限后超出部分不再积分,直至新的账单期。
大连银行信用卡积分累计上限
大连银行信用卡每账户每账期交易积分累计上限为信用额度的2倍,临时额度不作为积分累计上限的依据。如客户名下存在多张卡片,共用一个最高额度,该额度等同于信用额度。每个账单期积分达到上限后超出部分不再积分,直至新的账单期。
大连银行信用卡不累计积分项目
1、信用卡年费、循环信用利息、预借现金手续费及利息、逾期缴款所衍生的费用(如违约金、利息)、分期业务手续费以及《大连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其他各项手续费不累计交易积分。
2、信用卡预借现金交易和分期摊销本金不累计交易积分。
3、以下商户类别不予累计积分:
●房地产、汽车销售、大型批发、三农、烟草配送类商户;
●公立医院类、公共学校类、慈善与社会服务类商户;
●批发类、水电气缴费、政府服务类、便民类商户、交通运输售票及县乡优惠类商户;
●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快捷支付、互联网线上交易及按银联标准不计消费积分的其他商户。
以上商户类别以中国银联相关规范为准并随之调整,具体请参考《不累计积分商户类别》。如因收单行或商户错误使用商户类别码而影响积分累计的,大连银行不承担相关责任。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受理的交易不再累计积分,以商户编码前三位进行识别,收单机构商户编码前三位为801、822、823、826、829、831、833、834、836、843、847、848、849、850、857、864、887、890、900将不予累计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