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部湾银行信用卡用户可通过消费或者参与活动获取积分,不过在特定类型商户交易没有积分。
广西北部湾银行信用卡积分获取规则
1、广西北部湾银行信用卡持卡人持有效的广西北部湾银行信用卡进行可计积分交易,单笔消费满人民币1元可获得1积分。
2、持广西北部湾银行不同卡等级和不同卡种的信用卡在生日当日记账日进行可计积分交易,可在积分累计方法1的基础上额外获得下述积分奖励:
(1)公务卡生日当日记账日进行可计积分交易,可额外获得1倍积分,生日当天记账日可获得积分封顶不超过20000积分。
(2)基础信用卡普卡当日记账日进行可计积分交易,可额外获得2倍积分, 生日当天记账日可获得积分封顶不超过20000积分。
(3)基础信用卡金卡当日记账日进行可计积分交易,可额外获得2倍积分, 生日当天记账日可获得积分封顶不超过50000积分。
(4)基础信用卡精英白金卡当日记账日进行可计积分交易,可额外获得4倍积分, 生日当天记账日可获得积分封顶不超过50000积分。
3、部分卡种的的积分累计方法以具体卡产品宣传为准。如启航信用卡进行的可计积分交易获得积分全部自动转换成金鹏积分,积分查询和兑换方式以产品说明或专属积分规则公布为准。
4、持卡人进行的可计积分交易所获得积分,将在交易记账日后一日计入持卡人积分账户。
5、持卡人参与积分激励活动所获的积分累计方式以活动宣传为准。
6、客户若持有广西北部湾银行两张以上信用卡,各张卡片累积的积分合并计算。
7、持卡人因任何理由将签账消费的商品或服务退还,或因签账消费争议或其它原因而退还交易款项者(如退货),持卡人原先已取得的积分将由广西北部湾银行根据其退还的交易款项金额,按积分比例予以扣除。
8、广西北部湾银行保留更改积分计算的项目及比例的权利,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