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商银行”)信用卡积分计划是为回馈广州农商银行信用卡持卡人而特别推出的一项奖赏计划,持卡人在使用广州农商银行信用卡消费的同时,可累计消费积分兑换精彩好礼或相关服务。
广州农商银行信用卡积分规则
1、持卡人使用广州农商银行信用卡每刷卡消费人民币1元累计1积分,不满1元的不予累计积分;
2、持卡人通过银联小额双免交易、微信、支付宝或其他第三方快捷支付交易每消费人民币2元累计1积分,不满2元的不予累计积分,每自然月最高可累计5000积分/户。如持卡人通过银联小额双免交易、微信、支付宝或其他第三方快捷支付在本款项第三条(不计积分情况说明)不予累计积分情况下进行交易,对于已发放的积分广州农商银行有权进行扣除、冻结。
3、奖励积分是鼓励持卡人特定消费、用卡或使用有关产品或参加活动并符合奖励条件而额外计算的积分。奖励积分按相关活动或卡产品权益所公布的活动条款计算和使用。对于赠送的多倍积分计算规则为先取单笔消费的积分值(取至个位数),后乘以奖励的倍数。
4、持卡人名下所有主卡及附属卡的积分合并计算,附属卡消费产生的积分累计到主卡。
广州农商银行信用卡积分累积上限
广州农商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在自然月度内累计的消费积分上限为其信用卡账户额度的100%。如持卡人信用卡账户额度发生变更,则当月消费积分的封顶值会随着额度调整生效当天发生变化,调额前未累计的消费积分将不重新累计。临时调整的额度将不作为积分封顶上限的计算依据。
广州农商银行信用卡积分有效期
1、持卡人通过使用广州农商银行信用卡消费获得的消费积分有效期为24个月,自积分产生当月起24个月内有效,广州农商银行系统每月月末将已满24个月仍未兑换或使用的积分清零。奖励积分有效期以具体活动细则或卡产品权益为准。
2、2017年10月31日及以前累计的积分有效期维持不变, 即原来有效期为长期有效的积分依然长期有效。
广州农商银行信用卡不累计积分交易
广州农商银行信用卡以下情况不予累计积分:
1、因退货或因签购单争议导致该笔交易未成功,将依照退还款项的金额扣除相应累计积分。
2、信用卡的预借现金、转账交易、电子现金相关交易(包括圈存、小额支付等)、及各项费用(包括信用卡年费、利息、预借现金手续费、违约金、超限费、分期付款手续费等领用合约规定的其它各项费用)均不予累计。
3、通过代扣代缴方式支付的相关费用和网上交易均不予累计。
4、房产汽车类、批发类、政府服务类、公共事业类、金融支付类、风险限制类以及属于发改委及银联规定的公益类等商户的签账消费不予累计(其中公益类商户包括但不限于非营利性医疗、教育、养老、社会福利、慈善机构等);具体按广州农商银行的最新公告规则为准;上述情况中已累计发放的积分,广州农商银行有权扣除、冻结。
5、持卡人使用广州农商银行信用卡在百货、餐饮等商户通过正规POS机刷卡消费可获得积分,具体不计积分商户类别代码详阅《广州农商银行信用卡不累计积分商户类别代码说明》,查询路径:关注“广州农商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回复“不计积分” 即可查询。
6、广州农商银行全飞信用卡、美国运通卡(新贵卡、耀红卡)自动累计全飞里程,不能直接兑换广州农商银行常规积分礼品,如需兑换礼品请先将全飞里程兑换为积分,具体以广州农商银行最新公告为准。
7、广州农商银行指定的其他项目。
8、如由于商户未按照中国银联规定安装银行卡受理机具,导致不应给予积分的交易计算了积分的,广州农商银行有权扣除持卡人的该部分积分,如因收单行或商户未正确按照中国银联规定设置商户类别以致影响积分累计的,广州农商银行不承担责任。
9、银联专项政策的手续费低折扣计算类商户的消费,不予累计积分,有专项活动者除外。